正義網電(記者其其格 範德銀 通訊員陳雪梅)記者4月4日從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瞭解到,內蒙古自治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薄連根涉嫌受賄罪、玩忽職守罪一案,現已偵查終結,由包頭市檢察院向包頭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的指定管轄決定,包頭市中級法院已經立案受理。
  檢察機關指控,薄連根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897萬餘元、美元9萬元、歐元0.5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薄連根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審核涉案公司土地前期成本抵頂土地出讓金的過程中,玩忽職守,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違反規定審核批准項目,致使涉案公司以偽造的虛假土地前期成本抵頂了公司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最終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417萬餘元,情節特別嚴重。
  2013年6月7日,薄連根因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經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決定逮捕。  (原標題:內蒙古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薄連根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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